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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企业文化

二O一三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
第二章  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规定 - 2 -
第三章  企业文化的评估 - 5 -
第四章  附  则 -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18个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为加强吉林敖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文化,发挥企业文化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文化是公司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要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可以为企业提供精神支柱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章  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积极挖掘和塑造企业核心价值观,逐步形成“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企业精神和核心经营理念,努力维护“企业无公关”的企业人才发展道路,让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指导企业和员工的实际行动。积极构建特色鲜明、极具时代感的企业文化体系,提升敖东职工的凝聚力,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  公司要积极打造以敖东主业为核心的制药品牌,牢固树立“敖东”品牌与企业的形象紧密相连的意识,是企业的“脸面”和“标识”。深刻意识打造以制药主业为核心的敖东品牌,是敖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将核心价值观贯穿于自主创新、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市场营销、售后跟踪服务等各方面的企业文化建设中,着力保持和维护长久以来形成的让消费者长久认可的、在国内外市场上彰显强大竞争优势的敖东品牌效应。
第六条  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员工办企业的方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用美好的愿景鼓舞人,用宏伟的事业凝聚人,用科学的机制激励人,用优美的环境熏陶人。
第七条  公司应努力为全体员工规划好职业生涯,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为员工搭建发展的平台,提供发展的机会,挖掘创造的潜能,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精神,努力为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引导员工爱岗如家,爱企如家的精神风貌。
第八条  公司要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地组织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发动全体员工广泛参与,从基层文化抓起,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员共建。努力使全体员工在主动参与中了解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认同企业的核心理念,形成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站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履行职责,对企业文化的建设提出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确定本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并积极倡导和实践。同时要明确企业文化建设的主管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企业文化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各职能机构分工落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第十条  公司要着力将企业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企业文化规范,通过梳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员工日常行为和工作行为进行细化,逐步形成企业文化规范,以理念引导员工的思维,以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使企业全体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对企业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  公司要求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认真领会和牢固树立职业经理人必须遵守如下“八项原则”:
 (一)对待事业: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认真执着,恪尽职守,创新工作,超前思维,敢为人先,永不言败,带领团队不断将企业做强做大。
 (二)对待人生: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远大理想,珍惜职业平台,讲政治、作风正派,不断提升自身价值。
 (三)对待学习:必须时刻注重自身学习,与时俱进,永不自满,不断提升职业能力,适应敖东发展的需要。
 (四)对待功名:必须坚持低调做人,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权利和责任,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主动接受监督。
 (五)对待诱惑:必须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确保敖东安全,延长职业生涯。
 (六)对待交往:必须做到诚实守信,宽以待人,交往简单,时刻以敖东职业经理人警醒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约束力。
 (七)对待亲朋:必须热爱生活,理性对待亲朋与事业的关系,视员工为亲人,坚持原则,权利为敖东所用,时刻以敖东利益为重。
 (八)对待社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足额缴纳税金,实现股民投资高回报,不断提供就业岗位,树立敖东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
 各级领导要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和影响整个团队,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
第十二条  公司应高度重视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文化整合,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文化融合,减少文化冲突,实现求同存异,优势互补,真正实现企业文化的有效对接,促进企业文化的整合与再造,确保企业并购真正成功。

第三章  企业文化的评估

第十三条  敖东集团将定期对企业建设工作以及取得的进展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及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责任履行情况;
 (二)全体员工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员工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企业文化的一致性;
 (四)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五)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各方文化的融合度等。
第十四条  在进行文化评估过程中,不仅要坚持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评估结果的导向性,也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评估方法的科学性,更要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重视企业文化的评估结果,巩固和发扬文化建设成果,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影响企业文化建设的不利因素,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六条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是静止不变的,应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和变化。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巩固和发扬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功,又要针对评估过程中的发现的文化缺失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从而实现企业文化的创新和跨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吉林敖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